机械网-河北省建立完善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长效机制

我省建立完善清算和规范招标投标长效机制
每3年最少清算1次招标投标规定
近日,省政务服务办、省工信厅等8部门联合修订发布《河北省关于建立清算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实行意见》,多举措保护招标投标法律制度的统1,营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建立定期清算机制。《实行意见》明确了清算范围,包括本省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招标投标指点调和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所有触及招标投标管理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色素失禁症,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可以保存;部份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或不同文件对同1事项规定不1致的,应当进行修改;主要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或已被新制定的有关规定替换的,或规定事项已完成的,或已超过有效期限的,应当废除或宣布失效。坚决纠正背法设置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以备案名义变相实行审批、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的行动。省政务服务办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卤米松乳膏,每3年最少组织1次招标投标规定清算工作。
实行目录管理制度。《实行意见》提出,省政务服务办对全省经清算后拟保存的招标投标规定进行汇编,拟订目录,并在省政务服务办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以便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补充完善建议。省政务服务办对全省范围内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实行统1的目录管理,未列入目录的有关规定,1律不得作为行政监管的根据,市场主体有权谢绝履行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招标投标规定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新制定或修改的招标投标规定目录报送省政务服务办,由省政务服务办进行汇编,构成全省更新后的统1的招标投标规定目录瞪目呆视,通过省政务服务办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实行。
推动信息公然制度。《实行意见》指出,县级以上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新制定或修改招标投标规定的,应当在本部门门户网站、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和本级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并做好意见整理和反馈。县级以上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根据统1的招标投标目录,编制本部门现行有效的招标投标规定目录,连同文件全文在本部门门户网站、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统1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然。县级以上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本部门门户网站、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清算招标投标有关规定的投诉举报渠道,便于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在线提出咨询和有关意见建议。
另外,县级以上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对实行超过3年的招标投标规定组织后评估,鼓励拜托有关行业协会、咨询机构、科研院校等社会组织对招标投标规定进行第3方评估,并及时根据评估情况对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
《实行意见》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河北省关于建立清算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实行意见》(冀发改法规【2016】230号)同时废除。(来源:河北日报记者解楚楚)文中内容、图片均来源于网络,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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